关于政协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任职的决定
(2013年5月23日区政协一届一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区政协一届一次常委会议就区政协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任职进行协商,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工作机构的设置
区政协设1室8委和13个街道工作委员会。分别是:
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委员会、教卫文体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文史(学习)委员会;华侨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宁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湖南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中央门街道工作委员会、挹江门街道工作委员会、江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热河南路街道工作委员会、阅江楼街道工作委员会、建宁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宝塔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小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幕府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工作人员的任职
万贵祥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吴超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副秘书长(正处职);
满在理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副秘书长(正处职);
彭广军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副秘书长(正处职);
王卫东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顾铭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高建军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罗瑛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教卫文体委员会主任;
凌志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沈伟进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书明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
李晶晶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文史(学习)委员会主任;
袁榕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华侨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冬丽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宁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翠萍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湖南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仲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中央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尊坤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挹江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跃进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江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倪慧敏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宝港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热河南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巢璐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阅江楼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文军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建宁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祥果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宝塔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康强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小市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捷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幕府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谌菲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坤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沈燕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专职);
徐兴国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中央门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薛玉虎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热河南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曹兵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阅江楼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秋明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建宁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黄晓庭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宝塔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新民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小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道明同志任政协鼓楼区委员会幕府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