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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住户垃圾费退返工作途径的建议
2019-08-07 17:29 访问次数: 字号:【

南京市鼓楼区政协委员、鼓楼区政协幕府山街道工委主任周捷反映,根据“垃圾费返还做到应退尽退”的有关要求,住户垃圾费退返工作已列入年度城市管理考核内容,各区城管局在月度城市管理工作通报会上还经常进行公示。但目前的退返形式主要是依托各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企业进行,即每年及时梳理核对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住户基本信息,督促物业企业向城管局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审核通过后,城管局将退返费用汇入物业公司帐户,由物业公司逐户退返于业主。

但在退返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往往就是应退尽退成为一句空话。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退返时间延迟时间较长,外区的某一街道截止目前连2016年的垃圾费都还没有退返;二是经多方督促区城管局完成了退返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即将费用退返到物业公司帐户,但实际情况是每年仍然存在有有个别物业企业不申请退返的现象;三是物业公司的真实退返率无人知晓,部分群众甚至都不知道要退这部分费用。其主要原因是物业企业作为代退单位,垃圾费的退返无形中给物业公司进行增负,如逐户核算、退返,有时还会产生矛盾,区城管局也无相关的代退资金补贴支付给物业企业,所以部分物业费收缴率较高的小区,其物业企业反而越不会主动申请退返,而物业费收缴率较低的小区,物业企业为了将垃圾费与物业费进行抵便主动申请退返;再者就是物业企业退返无法有效监管。因此经过区和街道工作人员付出大量精力完成了数据核对,为退返工作做实了工作基础,但是退返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却未打通,“应退尽退”成了空中楼阁。

为此,建议:在信息化技术非常发达的今天,将退返功能嵌入或嫁接到自来水收费平台或其他公共服务的APP等终端上,或者单独开发建设退返费平台,实现银联系统的网上退返,这样即保证了退返率,又减轻了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压力。

点评:信息调研深入,对垃圾费返还程序及存在问题分析透彻,建议实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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